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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对上市企业"专利门"事件做出重要批示:要对拟上市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
  发表日期:9/1/2010        有3012位读者读过此文 

  今年以来频繁发生的上市企业“专利门”事件,引起了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对上市企业“专利门”事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

  卢展工指出,随着形势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越来越突显出来,有必要规范相应的工作,并加强教育和宣传,使经济发展真正健康和具有活力,也切实维护河南省的对外形象。

  据悉,今年以来,国内先后有多家企业由于专利等信息披露不够准确被证监会紧急叫停,其中就有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洛阳北方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事件发生后,河南省、市知识产权局立即主动介入,配合省、市政府、行业协会等部门,从法律状态查询、专利技术保护范围、司法应对诉讼策略、出具专利检索报告等方面,帮助纠纷双方化解矛盾。最终,新大新公司于6月25日成功上市,洛阳北方玻璃公司目前正在和专利权人——芬兰某公司进行协商。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内创业板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企业的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是甄选企业是否适合在创业板上市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企业应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上市评审过程中赢得评委青睐、获得“加分”。

  目前,根据批示,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正在积极和省发改委、银监局等有关部门联系,着手在该省拟上市企业审核中建立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对目前河南省150家排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拥有状况摸底梳理,对拟上市企业进行专题知识产权辅导培训;对排查出的企业知识产权纠纷隐患提前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引发诉讼,耽误上市进程,确保企业顺利上市,上市后能保持良好业绩。(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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